“大人,天色不早了,今晚就在这里过夜吧。”一名士兵骑马走近马车说道。
    得到路易莎的同意后,士兵们纷纷下马,开始准备晚餐。
    隨行的厨师们用石头堆出火坑,待大火点燃,將提前醃製好的牛腿架在火上,用小刀割开几道口子,等到油脂被逼出,再撒上调料便可出炉。
    厨师將牛腿切块盛在盘里端到路易莎面前,倒上一杯果汁。
    “谢谢。”路易莎点点头。
    路易莎作为主力能够单独享有一张桌子用餐,其他士兵则只能端著燉菜蹲在树下狼吞虎咽。
    法莱也不例外,只不过黑魔法师的身份让眾人对他敬而远之,他也很识趣地找了个没人的树下默默吃饭。
    过了一会儿,一名士兵找到他:“喂,路易莎大人有事找你。”
    法莱舀汤的动作瞬间愣住,抬头想要確认一下是不是自己听错时,那名士兵已经走远了,他一秒都不想和这个异端多呆。
    “路易莎大人,您找我?”
    法莱拘谨地走到路易莎的餐桌旁,宽大的黑袍裹紧他消瘦的身体,两只惨白的手不停揉弄著衣角。
    “你不用紧张,坐吧。”路易莎说著,把一碟牛腿肉推给他,这是她让厨师额外切的一份。
    法莱犹豫了一会儿,然后坐下,低著个头,用兜帽遮住他时不时偷瞟路易莎的视线。
    “不喜欢牛肉吗?我记得他们还带了猪羊,要不要我让他们再做一份?”
    路易莎说完,法莱连连摆手:“不不不!牛肉好,我很喜欢!”
    他赶紧拿起刀叉大快朵颐,心中不禁感慨:路易莎大人,真是温柔啊……
    路易莎给法莱倒了杯果汁,开门见山地问道:“你知道毙死咒吗?”
    “咳咳咳!”法莱被呛得连连咳嗽,灌下一口果汁才慢慢缓过来:“大人为什么问这个?”
    “我有一个朋友被下咒了,我想要帮帮他。”
    法莱听完微微一笑:“大人的朋友,应该是叫诺恩吧?”
    “看来我问对人了,是你给他下的咒?”
    法莱点点头,语气变得坚定:“我不会背叛安格雷大人,他把我从教国的猎黑运动中解救了出来,给了我第二次生命,恕我无法告诉您任何事。”
    “其实我问你这个问题更多是因为好奇,我从来没听过有哪个诅咒是能够根据施法者的意志触发的。
    大多数诅咒都是当事人达成某个条件后才会触发,如果毙死咒真像诺恩所说,能够隨时隨地要他的命,那你是不是也能对我下手?”
    “不会的!我对大人您一心一意,绝对不可能……”
    法莱惊慌地抬头,一黑一红的瞳孔映出一团不断匯聚的蓝色法球。
    路易莎手里的法阵闪耀著蓝光,正对法莱的脑袋:“我觉得我会信任一个黑魔法师说的话吗?”
    “快,快停下!大人!別开玩笑了!”
    法莱站起来刚想要逃,双腿一软倒了下去。
    眼看那团蓝色法球已经停止了匯聚,即將发射,法莱浑身抖如筛糠,大喊道:“毙死咒是假的!根本没有这个魔法!”
    噗嘰啪!
    蓝色法球突然爆开,发出一个响亮的屁声。
    “这是我在坦丁格时无聊琢磨出的魔法,专门用来整蛊別人。”路易莎冲法莱笑了笑。
    “毙死咒是假的,那诺恩后颈上的烙印是什么情况?”
    法莱大口大口地喘著粗气,隨即陷入巨大的懊悔之中,眼见事情败露,他也只好老实回答:
    “那是另一个黑魔法,我叫它死神之镰,用它造成的伤口永远不可復原。”
    路易莎恍然大悟,诅咒造成的烙印没法癒合,这个黑魔法確实很適合偽装诅咒。
    “原来如此,谢谢你啦。”路易莎给法莱拋了一个笑容,转身走上马车,留下法莱在地上不断懊悔:对不起!安格雷大人!
    ————
    “阿嚏!是不是有人在背后议论我啊?”
    诺恩打了一个喷嚏,揉著鼻子不由得想到。
    从餐馆出来后,诺恩花了一个极其冤种的价格从皮纳斯手里买下了这辆略显破旧的马车,然后雇了个车夫赶车。
    在车上顛簸了两天,他终於抵达了威廉公爵管辖的城镇——玫瑰镇。
    虽然是城镇,但將它和朽河镇的发达程度完全不是一个级別的。
    不需要进城,从那一圈高大的城墙就可见一斑,光是这个就已经把朽河镇那穷乡僻壤吊打成路边了。
    进入城中,繁华的景象扑面而来。
    各式各样的房屋密密麻麻排列整齐,沿著人流密集的街道蔓延至远处。
    商贩们的叫卖声不绝於耳,尤其具有特色的便是这里无处不在的花店。
    在大多数城镇卖花都是一门败家生意,而这里却是百花齐放,各种特殊培育的花琳琅满目,侧面体现出这座城镇的富足。
    “老爷!需要停车吗?我们这里一天只收两银幣!”一个身穿皮质马甲的小伙子热情靠过来招揽生意。
    见到马车上坐著的是一个和自己差不多大的少年,小伙先是一愣,隨即再次热情起来。
    “带路吧。”
    “好嘞!请跟我来。”
    停车的地方是一个木头搭成的车棚,等到结帐时诺恩才意识到刚刚这个小伙揽客时动了点心眼。
    两银幣只是停车的价钱,如果要看管马匹,还得额外再加一银幣。
    不过诺恩也不废话,隨手给了他一枚金幣:“少了我再补,多了的部分就当我给你的小费。”
    小伙手脚麻利地把金幣塞进裤兜,向诺恩连连鞠躬,正要走时,诺恩喊住他:“城里最美味的餐馆在哪儿?”
    在马车上奔波的两天诺恩只能吃点肉乾麵包一类的便携速食,打算先整点好的犒劳一下味蕾,然后再去找路易莎。
    最后,小伙將诺恩带到一家酒馆门前,门口上方掛著的橡木牌子用粗獷的字跡写著“爱肉天堂”。
    听小伙介绍这是一个亚人开的酒馆,手艺一绝,连公爵大人也是这里的常客。
    走过门口的半栏门,一旁的彩色鸚鵡高喊著欢迎,只不过很快就被店里其他客人的声音淹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