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借车打靶
    圣诞节前的最后一个周末,陈哲与互助会的关係尚算融洽。
    也不知是弗兰克忌惮自己的情报网,还是说这个美利坚全员圣人,当然,陈哲並不质疑后者,主要是前者的可能性更大一点。
    “这才是最佳的时机。”
    陈哲脑中復盘,他本来想过慢慢拉拢人脉,但是到了那个时候,谁知道丹尼斯会不会已经渗透到他生活的各个方面?
    被一个正经组织忌惮,总比被黑帮阴死要好得多。
    不过令陈哲感到惊讶的是,昨天晚上的动静那么大,今天电视台新闻里却也没有大张旗鼓地报告这件事,倒也难怪美利坚这里的失踪人口数量多了。
    “等把今天的事情忙完,应该就可以处理家教方面,以及fbi方面的事情了。”
    陈哲略作沉思。
    丹尼斯的黑帮规模虽然不大,但是再怎么样,也是个黑帮,如果自己真的可以利用吹哨人法案处理后续事务,分到的美元就够自己行动一段时间了,甚至说財富自由,也並非不切实际。
    陈哲当然不甘心一直打零工,他现在所运营的每一份资源,在他看来,都必须要套现出来。
    而杰姆尼,也没有让他失望。
    陈哲站在公寓楼下,看著杰姆尼从楼道里出来。
    杰姆尼裹著一件黑色的羽绒服,领口竖到最高,帽子扣在头上,只露出半张脸。他背著一个双肩包,鼓鼓囊囊的,走路的姿势有点彆扭,像是背了很重的东西。
    “你来晚了。”陈哲说。
    “別提了。”杰姆尼走到他面前,拉开羽绒服的拉链,从里面掏出一个纸袋,塞进他怀里,“你要的东西。跑了我三个地方才买到。”
    陈哲打开纸袋看了一眼。四盒子弹,9毫米的,一盒五十发。他把纸袋折好,塞进自己的背包里。
    “谢了。”
    杰姆尼搓了搓手,哈出一口白气:“你要这么多子弹干什么?打靶?”
    “对。”
    杰姆尼盯著他看了两秒,然后摇了摇头:“你这个人,真的是————”他没说完,转身往街边走,“走吧,车在那边。”
    陈哲跟上去。街边停著一辆老款的本田思域,墨绿色的,车身有几道划痕,右后视镜用胶带缠著。杰姆尼掏出钥匙,按了一下,车灯闪了闪。
    “哪来的车?”
    “借的。”杰姆尼拉开驾驶座的门,“乐队朋友的。他说这车除了喇叭不响,哪儿都响。”
    陈哲拉开副驾驶的门,坐进去。座椅上有个洞,里面的海绵露出来。他繫上安全带把背包放在后座。
    杰姆尼发动车子。引擎响了几声,咳嗽似的,然后稳下来。他掛挡,踩油门,车子晃晃悠悠地驶出街角。
    “你小子,最近真的是越来越夸张了,怎么突然就想起来要练枪了?”杰姆尼胆战心惊地盯著副驾驶旁边的陈哲,“不会是开始混黑了吧?”
    杰姆尼听说过许多本地帮派的故事,纽约虽说是迄今为止规模最大之一的国际都会,但是黑灰產同样十分密集,可以说就连吹毛求疵的富人区里也能找到不少端倪。
    在这样的情况下,一个年纪轻轻有手有脚的外来留学生,想要混黑,找门路是相当轻鬆的。
    “你看我像是这样的人么?”陈哲笑了笑:“显然我没有干这种事的理由。”
    “我觉得你就很像!”
    “如果真的像的话,昨天晚上回来就是先把你纳去当投名状。”
    陈哲这话一说,旁边的杰姆尼確实无话可说。
    杰姆尼是陈哲的室友,两人的生活作息可谓是知根知底,想要对付起来容易至极,而杰姆尼刚才也只不过是开玩笑说说,陈哲也就是將就著听。
    陈哲昨天用掉了几发子弹,以他的身份去购买枪枝都是个问题,不会被给好脸色看,更何况要隱蔽行踪,所以乾脆直接託付给了杰姆尼,作为报酬,杰姆尼今天也可以跟著练枪。
    对此陈哲多少是有些感慨的,之前对方因为入室抢劫的事一直龟缩在公寓楼里不走,一听到练枪就走出了房间,果然一切胆怯都来源於火力不足。
    布鲁克林的街道在车窗外慢慢后退,那些涂鸦、垃圾袋、破旧的招牌,或许是受到天气的影响,看起来比平时乾净了一点,街上没什么人,几只鸽子在路中间啄食,车子开过去的时候才懒洋洋地飞起来。
    “操了,滚开啊。”
    杰姆尼开得很慢,两只手抓著方向盘,姿势很標准,但表情有点紧张。
    “你拿到驾照了?”
    “上个月。”杰姆尼说,“考了三次。”
    陈哲没说话。
    杰姆尼瞥了他一眼:“你呢?”
    “什么?”
    “驾照。你考了吗?”
    “还没。”
    杰姆尼的嘴角翘了一下:“总算有一点比你小子牛逼了。”
    陈哲靠在座椅上,看著窗外。车子穿过威廉斯堡大桥,往皇后区方向开。河面上结了一层薄冰,灰绿色的水从冰缝里渗出来,慢吞吞地往南流。远处的曼哈顿天际线在晨雾里若隱若现,新世贸中心那幢楼的尖顶戳进云层里,看不见头。
    “你最近在忙什么?”杰姆尼忽然问。
    “写代码。做视频。健身。”
    杰姆尼的手指在方向盘上敲了敲:“就这些?”
    “就这些。”
    杰姆尼没再问。车子拐进一条小路,两边是废弃的仓库和工厂,墙上的涂鸦褪了色,窗户用木板钉死了。路的尽头是一扇铁门,上面掛著一把生锈的锁。杰姆尼把车停在路边,拉上手剎。
    “到了。”
    陈哲推开车门,走下去。空气里有一股铁锈和泥土混在一起的气味,远处传来狗叫声,断断续续的。他站在路边,看著那扇铁门。
    “这地方能进?”
    “能。”杰姆尼走到铁门前,从口袋里掏出一把钥匙,插进锁孔里拧了两下。锁开了,他把铁门推开,铁门发出刺耳的吱呀声。
    门后是一片空地。很大,大概有两个篮球场那么大,地上铺著碎石子,长了几丛枯草。四周是废弃的厂房,红砖墙,窗户全碎了,露出黑洞洞的窗口。空地中央有一堆烧过的木头,灰烬被雪打湿了,黑糊糊的一团。
    “这地方以前是个工厂。”杰姆尼走进去,靴子踩在碎石子上的声音很脆,“后来搬走了,就一直空著。没人管。”
    陈哲走进空地,目光扫过四周。三面是墙,一面是铁门。墙很高,大概三四米,顶上插著碎玻璃。从外面看不见里面,从里面也看不见外面。
    “不错。”
    杰姆尼把背包从肩上卸下来,拉开拉链,从里面掏出一个纸箱,打开,里面是几个空易拉罐和一沓旧报纸。他把易拉罐摆在地上,排成一排,然后把报纸捲起来塞进一个铁桶里。
    “你打靶用这个?”
    “不然呢?”杰姆尼直起腰,“我又买不起专业的靶子。”
    陈哲没说话,从背包里掏出那把格洛克,又从纸袋里取出子弹,一发一发压进弹匣。
    动作很慢,但很稳,每一发子弹推进去的时候都有一声轻微的咔噠。
    杰姆尼站在旁边,看著他的手。
    “你练过?”
    “练过。”
    “在哪儿练的?”
    “网上。”
    杰姆尼嘖了一声,没再问。他退到一边,靠在一根水泥柱子上,两只手插在口袋里。
    陈哲把弹匣推进去,拉开套筒,子弹上膛。枪在他手里很稳,像是长在手上一样。他举起枪,对准十米外那个红牛的易拉罐。
    “砰。”
    枪声在空旷的场地里炸开,在四面墙壁之间来回撞,震得头顶那些碎玻璃嗡嗡响。杰姆尼被嚇了一跳,整个人往后缩了一下,然后慢慢站直。
    红牛罐子跳了一下,弹起来,在空中翻了几个滚,落在地上。
    陈哲没停。
    第二枪。第三枪。第四枪。
    每一枪都打在不同的易拉罐上。罐子跳起来,叮叮噹噹落在地上,在碎石子上滚出很远。弹壳从拋壳窗里跳出来,滚烫的,落在脚边,在灰色的碎石子上冒著白烟。
    陈哲打了十发。十米外那排易拉罐全倒了,有的被打穿了,有的被打瘪了,有的飞出去老远,贴著墙根躺著。
    杰姆尼从柱子后面走出来,看著地上那些易拉罐,又看著陈哲。
    “你他妈————真的是在网上学的?”
    陈哲把枪放下,退出弹匣,拉开套筒,枪膛里那颗子弹跳出来,在手里攥著。
    “你觉得呢?”
    杰姆尼张了张嘴,想说什么,但最后还是咽了回去。他从口袋里掏出一盒烟,抽出一根,叼在嘴里,点上,深深吸了一口。
    “行。”他说,吐出一团白烟,“你行。”
    陈哲把子弹重新压进弹匣,推回去,把枪插回腰后。然后转身看著杰姆尼。
    “你来。”
    杰姆尼愣了一下:“我?”
    “对。你不是说要试试吗?”
    杰姆尼盯著他看了两秒,然后把烟掐灭,扔在地上,踩了一脚。他走过来,站在陈哲旁边,伸出手。
    陈哲把枪递给他。杰姆尼接过来的时候手抖了一下,枪在他手里晃了晃,像是一条活的鱼。
    “握稳。”陈哲说,“两只手,右手握把,左手包住右手。拇指向前,不要交叉。”
    杰姆尼照做了。他的动作很生硬,像是第一次拿筷子的人,手指不知道该放哪里。
    “举起来。”
    杰姆尼举起枪,对准那排易拉罐。枪口晃得很厉害,在罐子周围画圈。
    “別瞄准。”陈哲说。
    杰姆尼愣了一下:“什么?”
    “別用准星。看著罐子,枪自然会跟著你的眼睛走。”
    杰姆尼盯著那个罐子,枪口还在晃,但幅度小了一点。
    “扣扳机。慢慢扣,不要等。”
    杰姆尼扣下扳机。
    “砰。”
    枪声比刚才响多了,杰姆尼整个人往后仰了一下,枪口跳起来,差点脱手。那颗子弹不知道飞到哪里去了,打在左边的墙上,溅起一簇碎砖。
    杰姆尼喘著粗气,两只手死死攥著枪,手指关节发白。
    “稳住。”陈哲说,“再来。”
    杰姆尼深吸一口气,重新举起枪。这次稳了一点,枪口还是晃,但至少没有刚才那么厉害。他盯著那个罐子,扣下扳机。
    “砰。”
    罐子跳了一下,没倒。子弹从边上擦过去,在罐身上留下一道凹痕。
    杰姆尼放下枪,转过头看著陈哲,脸上的表情像是做了什么了不起的事。
    陈哲没说话,只是走过去,把那排易拉罐重新摆好。
    “再来。”
    杰姆尼举起枪。
    砰。砰。砰。
    第三枪打中了,罐子飞出去老远。第四枪偏了。第五枪又打中了。每一枪打完他都要喘一口气,手越来越稳,枪口晃动的幅度越来越小。
    打完一匣子弹,杰姆尼把枪放下,两只手垂在身侧,手指还在微微发抖。他转过身看著陈哲,额头上全是汗。
    “我打了几个?”
    “三个。”
    杰姆尼的嘴角翘了一下:“还行?”
    “还行。”
    杰姆尼靠在柱子上,从口袋里掏出烟,又抽出一根,点上。这次手没抖。
    他把枪递还给陈哲。
    陈哲接过来,退出弹匣,拉开套筒,检查了一下枪膛,然后把枪插回腰后,暂且结束了练靶。
    与杰姆尼相別之后,陈哲坐上公共运输汽车,前往布鲁克林区程式设计师们的聚会。
    现如今,他唯一把握不住的变数,就是这群程式设计师中的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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