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书虫的身份
    皇后区,龙门广场州立公园。
    东河在这里拐了个弯,把曼哈顿的天际线推远了一些,从公园的草坪上望过去,纽约帝国大厦仿佛化作个灰扑扑的剪影,新世贸中心那幢楼的尖顶戳进云层里,看不清头,河面上有船,慢的是观光船,快的是水上出租,白色的船身从桥底钻过去,往中城的方向开。
    陈哲到的时候,人已经来了大半。
    今天的聚会在公园东侧的一片草坪上,旁边有几张野餐桌,还有一棵巨大的橡树,叶子掉光了,光禿禿的枝丫在天空下划出黑色的线条。阳光从云层缝隙里打下来,照在草坪上,把枯黄的草染成一种淡淡的金色。
    麦克站在野餐桌旁边,手里端著一杯咖啡,正在和一个人说话。他看见陈哲,举起手挥了挥。
    “陈!这边!”
    陈哲走过去。麦克今天穿了一件深蓝色的卫衣,光头在阳光下反著光,下巴上的褶皱比上次见又深了一点。他拍了拍陈哲的肩膀,上下打量了他一眼。
    “你瘦了。”
    “练的。”陈哲说。
    麦克的眉毛挑了一下,没追问。
    他转身指了指身后那张野餐桌。
    “坐。今天人不多,但来的都是老面孔。
    “好。”
    陈哲坐下来,目光扫过那张桌子。七八个人,有男有女,有白人有亚裔,大部分是他上次在pier57见过的。提米坐在对面,面前摊著一台macbookpro,屏幕亮著,不知道在看什么。莱拉坐在他旁边,手里拿著一罐可乐,正在和旁边的人说话。全民超人坐在桌子另一头,手里端著一杯啤酒,表情有点严肃。
    只是他的目光在一处地方迅速凝固下来。
    桌子最边上,坐著一个白人男性。二三十岁左右,红脖子,灰色法兰绒衬衫,袖子卷到小臂,露出结实的前臂和一块老式的钢表。他正低头看手机,拇指在屏幕上划来划去,脸上的表情不太好看。
    codemaster—us。
    陈哲的目光在他脸上停了一秒,隨即移开。
    麦克在他旁边坐下,压低声音:“哦,你看到了他。那个大鬍子,美利坚老红脖子,你认识?”
    “不认识。”陈哲说。
    麦克的嘴角翘了一下:“那你运气不错。那人是做youtube的,脾气不太好。上个月跟一个新人打擂台,输了,面子掛不住,最近一直不怎么说话。”
    陈哲没接话。
    他有点流汗了,自己一直都是露脸直播,这麦克看起来还真就只是听个八卦。
    还好麦克还不知道自己在做youtuber,如果知道了,看到主页里復刻他人生至暗经歷的那几句个人介绍,不得把自己细细切成臊子?
    陈哲暗下决心,回去之后,就把主页签名改掉。
    本从草坪那边走过来,手里端著一杯咖啡,穿一件洗得发白的蓝色卫衣,头髮扎了个小揪揪。他走到桌边,目光从每个人脸上扫过,最后停在陈哲身上。
    “来了?”他点点头,算是打了个招呼,在桌子另一头坐下。
    聚会开始了。
    和上次不一样,这次没有白板,没有短连结设计,没有即兴的技术面试。本靠在椅背上,两只手交叠放在肚子上,目光扫过在座的人。
    “今天没什么正事。”他说,“就是聊聊。最近群里安静了不少,想听听大家最近在忙什么。
    “”
    提米第一个开口。他合上电脑,往前倾了倾身子:“公司最近在搞微服务重构,天天开会,代码没写几行,ppt倒做了几十页。”
    莱拉接了一句:“我们也是。老板看了几篇技术文章,觉得微服务是银弹,非要拆。
    我说拆可以,但运维成本你算过吗?他说没事,招人。我问他预算呢?他不说话了。”
    几个人笑了。
    群暱称叫全民超人的络腮鬍男喝了一口啤酒:“你们这还算好的。我们公司上个月裁了一批人,剩下的人一个人干两个人的活。我已经连续加了三个星期的班了。”
    麦克摇了摇头:“都一样。这行就这样,老板觉得程式设计师是写代码的机器,插上电就能跑。”
    话题渐渐散开,从工作聊到技术,从技术聊到行业,从行业聊到生活。有人抱怨房租涨了,有人抱怨地铁又晚点了,有人抱怨纽约的冬天越来越冷。陈哲坐在角落里,偶尔接一两句话,大部分时间只是听著。
    codemaster—us一直没说话。他坐在桌子最边上,手机扣在桌上,屏幕朝下,两只手交叉著放在膝盖上。他的目光在桌上扫来扫去,落在某个人身上,停两秒,然后移开,落在另一个人身上,再停两秒。
    然后他的目光落在陈哲身上。
    停了很久。
    陈哲感觉到了那道目光,没有转头,只是端起面前那杯咖啡,抿了一口。苦的,比上次本冲的还苦。
    本的目光也落在陈哲身上,停了一秒,然后移开。
    气氛有点微妙。
    聚会进行到一半,本站起来,把空杯子往桌上一搁:“我去买咖啡,谁要?”
    “美式,谢谢。”提米头也没抬。
    “我跟上次一样。”莱拉说。
    “拿铁。”全民超人举了一下手里的空杯。
    本点了下头,转身走了。
    人群散开。有人往河边走,有人凑在一起聊技术,有人坐到草坪上晒太阳。
    陈哲站起来,刚迈出一步,身后突然传来一个声音。
    “陈哲?”
    他转过身。
    书虫站在他身后。
    那个华人男子今天穿了一件白色的t恤,他还是那副老样子,重度近视镜,镜片上起了雾,看不清后面的表情,手里拿著一杯冷萃,冰块已经化了一半,站著不动。
    “书虫。”陈哲点点头。
    书虫盯著他看了两秒,然后开口:“能聊聊吗?”
    “可以。”
    陈哲眼下的神色感到有些意外,本来他就是来找对方说事的,对方这么不打自招,倒也省了他一番功夫。
    两个人沿著草坪往河边走。阳光从云层缝隙里打下来,把影子拉得很长。河面上有风,吹过来的时候带著水腥味和远处工厂的烟尘。走到河边的时候,书虫停下来,靠在栏杆上,看著对岸曼哈顿的天际线。
    陈哲站在他旁边。
    沉默了几秒。
    突然,陈哲看到对方身上的t恤上列印的图片,目光顿时停滯下来。
    照片里是两个人。一个是书虫,比现在年轻一点,头髮还没那么乱,眼镜也没那么厚,站在一个黑人旁边,两个人靠著一辆黑色雪佛兰的车门,背景是布鲁克林大桥。
    至於那个黑人,则是宽额头,厚嘴唇,深棕色的皮肤,穿著一件深色的夹克,胸口別著一枚徽章。
    陈哲认识这张脸,也认得这徽章。
    当初三个混混衝进他家,他打电话报警,来的就是这个黑人。此人带著小组探员出现在他家的客厅里,看见地上那三个被绑起来的混混,脸上的表情从惊讶变成审视,在最后和陈哲谈好了吹哨人法案的事情。
    “和你一起合照的这个是谁?”陈哲问,声音儘量放平。
    书虫低头看了一眼照片,又抬起头看著河面。
    “我的养父。”他说,声音很轻,“自我父母双亡之后,就把我交付给了他。”
    赫然是,斯坦威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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