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章 没有告知的义务(4.5k大章)
    陈哲看向计程车的后视镜,其中映照出他这个模擬中的样子,这是个长相平平无奇的白人。
    “不说眉眼深邃,最少也是个口歪眼斜,而且有些灰头土脸,大概是身为工厂工人的缘故,这就更能掩盖掉许些气质上的问题了。”陈哲若有所思,心中满是满意。
    飞机落地甘迺迪机场的时候,纽约的天已经黑了。
    陈哲从行李转盘上拎起那个旧帆布袋,穿过到达大厅,推开玻璃门。冷风灌进来,带著十月金秋的凉意和远处飞机引擎的轰鸣。他站在路边,抬手拦了一辆计程车。
    “布鲁克林,绿点区。”
    司机从后视镜里看了他一眼,没说话,踩下油门。车窗外,皇后区的街道在夜色里慢慢后退,那些亮著灯的杂货铺、关著门的洗衣店、堆满垃圾袋的街角,一帧一帧地从玻璃上划过。陈哲靠在座椅上,手指在膝盖上轻轻敲著。
    手机震了一下。他低头看了一眼。
    【书虫:还是冒昧请问一下,见面地点是布鲁克林大桥公园?】
    【嗯,你最好只带你一个人来。】
    ——
    陈哲没回。他把手机塞进口袋,靠在座椅上,闭上眼睛。
    计程车在绿点区一条安静的街道上停下来。陈哲付了钱,推门下车。街灯很暗,橘黄色的光把影子拉得很长,人行道上的砖缝里长著枯草,被风吹得簌簌响。对面那排联排別墅的窗户里透出暖色的光,偶尔有人影晃动,看不清脸。
    布鲁克林大桥公园的夜晚比陈哲想像中安静。十月的风从东河那边吹过来,带著水腥味和远处工厂的烟尘,把路灯的光吹得晃晃悠悠的。长椅上坐著几个人,隔得很远,看不清脸,只看见菸头的火光在黑暗里一亮一灭。
    陈哲靠著一根灯柱站著,手里攥著那部裂了屏的安卓机。
    屏幕亮了一下。
    【书虫:我到了。】
    他没回,只是抬起头,往公园西边看了一眼。
    书虫站在一棵光禿禿的橡树下面,穿一件深灰色的衝锋衣,帽子没戴,头髮被风吹得有点乱。他左右张望了一下,然后低下头看手机,手指在屏幕上戳了两下,又抬起头。
    他的眼镜片在路灯下反著光,看不清表情,不过陈哲能看出来他很紧张,两只手插在口袋里,肩膀微微耸起。
    陈哲从灯柱后面走出来。
    书虫看见他,身体绷紧了一瞬,然后松下来。他往前走了两步,在距离陈哲两米远的地方停下来,目光从陈哲脸上扫过,从上到下,又从下到上。
    “你是————”他顿了顿,“和我见面的人?”
    陈哲不置可否,这样计划算是初步成功了。
    他在书虫对面站定,两只手垂在身侧,看著对方。路灯的光从侧面打过来,把他半张脸照得发白,另半张脸藏在阴影里。
    书虫盯著他看了几秒,然后咽了口唾沫。
    记住我们101看书网
    “你的幕后的人是谁?”他问,声音有点干,“我的表现还算可以吧。
    陈哲的眉头微微动了一下。
    这句话的语调不对。不是那种被威胁的人该有的语气,这似乎太熟练了,像是说过很多遍,像是某种固定的开场白,像是他在应付一件已经应付过很多次的事。
    陈哲的心中突然警铃直跳,不会对方真的如同自己所猜测的那样是个混黑的惯犯吧?
    陈哲差点给对方破案,却看到书虫眼镜下的脸色一变。
    “我————我其实也不是很懂你们这里的规矩,”他说,声音比刚才高了一点,尾音有点飘,“如果有什么触犯了的还请见谅。”
    陈哲盯著他,没说话。
    书虫的笑容僵在脸上。他往后退了半步,手从口袋里抽出来,垂在身侧,指尖微微发抖。路灯照在他脸上,照出额角那层薄薄的汗,还有眼镜片后面那双不安的眼睛。
    “你————”书虫的喉结滚了一下,“你到底是谁?”
    陈哲往前走了一步。
    书虫的身体绷紧了,两只手攥成拳头,眼睛盯著陈哲。
    “是我给你发的消息。”陈哲说。
    书虫的表情变了。
    他的嘴张了张,又闭上,又张了张,最后只挤出一个字:“你————”
    陈哲没给他说完的机会。他把手伸进夹克內侧,动作很慢,慢到书虫有足够的时间反应。书虫確实反应了他往后退了一步,脚后跟磕在路边的石阶上,差点摔倒。他的手抬起来,像是要挡什么东西,但陈哲只是从口袋里掏出一把钥匙。
    不是枪。
    书虫愣了一下。
    陈哲把钥匙在手里掂了掂,然后塞回口袋。他看著书虫,书虫看著他的手,脸上的表情从恐惧变成困惑。
    “所以说,”陈哲开口,声音很平,“我要请你办件事。”
    书虫盯著他看了很久。
    “你想干什么?”他问,声音比刚才低了很多。
    陈哲没回答。他把手重新伸进夹克內侧,这次动作比刚才快了一点。书虫的身体又绷紧了,但这一次他没有后退。
    陈哲掏出那把格洛克。
    枪管在路灯下泛著冷灰色的光。他的手指搭在扳机护圈外面,枪口朝下,贴著裤缝。
    动作很自然,像是在做一件很平常的事。
    书虫的呼吸停了一秒。
    “带我去见斯坦威。”陈哲说。
    书虫盯著那把枪,嘴唇动了动,没发出声音。他抬起头,看著陈哲的脸。那张平平无奇的白人面孔在路灯下显得有点陌生,眉眼普通,鼻樑不高不低,下巴上有一道浅浅的疤,像是被什么锋利的东西划过。这张脸放在人群里,没有人会多看一眼。
    只有那双眼睛不太一样。
    书虫盯著那双眼睛看了很久,像是在確认什么。然后他开口,声音沙哑得像砂纸磨过木头。
    “抱歉,你知道斯坦威是谁吗————”
    “知道。”陈哲说,“你的养父。fbi高级探员。手里有一个案子,查到上面去了。”
    “你到底是谁?”书虫又问了一遍,声音很轻,像是在自言自语。
    陈哲没回答。他只是站在那里,枪口朝下,看著书虫。
    书虫闭上眼睛,深吸了一口气,又睁开。
    “跟我来。”
    他转身往公园外面走。步子不快不慢,背影在路灯下被拉得很长,投在地面上,像一道歪歪斜斜的影子。陈哲跟在后面,保持著两米的距离,枪已经插回腰后,但手还搭在夹克內侧。
    他们穿过公园,走到街边。书虫拉开一辆老款本田的车门,坐进驾驶座。陈哲拉开副驾驶的门,坐进去。车里有一股淡淡的烟味和咖啡渍的气味,仪錶盘上贴著一张便利贴,上面用中文写著几个字,陈哲没看清。
    书虫发动车子,引擎响了几声,咳嗽似的,然后稳下来。他掛挡,踩油门,车子慢慢驶出街角。
    “你怎么知道斯坦威的事?”他问,眼睛盯著前方的路。
    陈哲没回答。
    “你怎么知道我的事?”他又问,“你怎么知道我家在哪?怎么知道我邻居养猫?怎么知道我桌上有多肉?”
    陈哲还是没回答。
    书虫的手指在方向盘上攥紧了,指节发白。他在红灯前停下来,转过头看著陈哲。路灯从挡风玻璃照进来,照在他脸上,照出眼眶下面那两道青黑色的眼袋,还有嘴唇上乾裂的皮。
    “你到底是谁?”他的声音有点抖,“我是程式设计师,你应该查不到我的信息。”
    陈哲转过头,看著他。那张平平无奇的白人面孔在仪錶盘的蓝光里显得有点冷。
    “到了你就知道了。”
    书虫盯著他看了两秒,然后转回头,踩下油门。车子穿过布鲁克林的街道,那些涂鸦、垃圾袋、破旧的招牌,一帧一帧地从车窗上划过。陈哲靠在座椅上,手搭在夹克內侧,手指碰著那把格洛克的握把。金属很凉,贴著掌心的皮肤。
    书虫深吸一口气,盯著自己身边的白人男子,只感觉心臟略显疼痛。
    不会是官方的人?
    书虫自詡电脑水平很高,除了官方之外,应该没什么人能给他做背景调查做到那种程度。
    车开了大概二十分钟,在一条安静的街上停下来。街边是一排联排別墅,红砖墙,木製窗框,门口停著几辆旧车。路灯很少,隔很远才有一盏,光线暗得几乎看不清门牌號。
    书虫熄了火,坐在驾驶座上,两只手握著方向盘,没动。
    “既然是官老爷,他在里面。”他说,声音很低,“三楼。左边那间。”
    陈哲推开车门,走下去。书虫在身后跟上来,脚步声很轻,像是怕惊动什么人。他们走到那栋楼门口,书虫从口袋里掏出一把钥匙,插进锁孔,拧了两圈。门开了,里面是一段窄窄的楼梯,铺著旧地毯,边角磨损得很厉害,露出底下的木板。
    他们走上去。楼梯很陡,每一级都有点高,踩上去的时候会发出吱呀的声响。墙上的漆皮翘起来,被风一吹,簌簌地响。走到三楼,书虫在一扇门前停下来,敲了三下。
    没人应。
    他又敲了三下。
    门里传来脚步声,很慢,像是有人在拖著脚走路。门开了,斯坦威站在门口。
    他比陈哲记忆中年轻一点。头髮灰褐色的,梳得很整齐,一张黑人面孔看不出皱纹,他穿著一件旧毛衣,灰色的,领口有点松,袖子挽到小臂,露出前臂上一道长长的疤。
    他的自光从书虫身上扫过,然后落在陈哲身上,停了两秒。
    “他是谁?”他问,声音沙哑,像是刚睡醒。
    书虫张了张嘴,没说出话。
    陈哲往前走了一步,站在斯坦威面前。他把手从夹克里抽出来,两只手垂在身侧,看著斯坦威的眼睛。
    “我是来告诉你一件事的。”他说。
    斯坦威的眼睛眯了起来。
    “你有一个案子,”陈哲说,“查了很久。查到了上面。有人不想让你继续查了。”
    “那么,请问你知道这是什么案子吗?”
    寂静。
    房间里安静得只剩墙上的掛钟在走,滴答滴答,一秒一下。
    斯坦威盯著陈哲,眼睛眯成一条缝。他的手指搭在门框上,指节粗大,指甲剪得很短,虎口处有一块老茧—常年握枪磨出来的。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他的声音很平,像在陈述一件事实,“我没有查什么案子。你找错人了。”
    陈哲没说话,只是从口袋里掏出手机,点亮屏幕,翻出一张照片。照片是从远处拍的,布鲁克林大桥公园的长椅上,斯坦威和一个年轻女人坐在一起,两个人面前摊著一沓文件。女人的脸被遮住了,但文件的边角露出来,能看见上面盖著红色的印章。
    斯坦威的表情变了。
    他的手从门框上放下来,垂在身侧,攥成拳头,又鬆开。他的自光从手机屏幕上移开,落在陈哲脸上。
    “你?”
    陈哲把手机收起来,塞回口袋。他看著斯坦威的眼睛,一字一顿地说:“马鑫的养父,斯坦威·琼斯。你的养子是个程式设计师,在布鲁克林一家金融科技公司做后端。你家住在绿点区肯特街417號,三楼左边那间。你的邻居是个养猫的波兰老太太,她每周四晚上会做酸黄瓜汤,味道会飘进你家窗户。你的电脑桌上有一盆快死的多肉,你给它浇太多水了。”
    斯坦威的目光越过陈哲,落在身后书虫身上。书虫站在楼梯口,两只手插在口袋里,低著头,不敢看他。
    “你告诉他的?”斯坦威问,声音比刚才低了一点。
    书虫摇了摇头,还是没抬头。
    “没————我什么都没说。”书虫语气靦腆。
    斯坦威转回头看著陈哲。他的眉头皱得很紧,额头上挤出几道深深的纹路,嘴唇抿成一条线,下巴上的肌肉绷紧了。他盯著陈哲看了很久,然后往后退了一步,把门开大了一点。
    “进来。”
    陈哲走进去。书虫跟在后面,脚步很轻,像是怕踩到什么不该踩的东西。
    屋子不大,客厅和餐厅连在一起,家具都是旧的,但收拾得很整齐。沙发是灰色的布艺,坐垫有点塌,茶几上放著一杯喝了一半的茶,茶杯是白色的,边角磕掉了一小块漆。
    电视柜上摆著几个相框,有一张是斯坦威和一个女人的合影,背景是某个海滩,两个人都在笑。还有一张是书虫的毕业照,穿著学士服,戴著方帽子,站在一栋教学楼前面,表情有点僵硬,像是被逼著拍的。
    斯坦威在沙发上坐下,指了指对面的椅子。陈哲坐下,书虫站在旁边,没坐。
    “你是便衣?”斯坦威开口,声音沙哑,像是在喉咙里磨了很久,“市政府的秘密警察?”
    陈哲摇头。
    “同事?”
    摇头。
    “cia?“
    “没有告知的义务。”
    陈哲摆了摆手,他比较追求效率:“想必你猜也能猜到我是什么人,所以请你直接把事情说出来,也好让我们替你做主。”
    真文字模擬的优势在於,做事情不需要行动点,也正是因为这么一个缘故,陈哲根本就不需要一个月三个月的时间,他只需要一天。
    听到陈哲的话术,斯坦威和书虫终究是养父子关係,思维都有些类似,一瞬间就把陈哲脑补为了政府官员,当即態度也变得恭敬客气了起来。